咸宁网讯(记者 黄兰芬)8月22日,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传来好消息,咸宁公积金“商转公”政策再升级,全国范围内单位缴存职工及市域内灵活就业人员均可申请,轻松将“商贷”转为低利息公积金贷款。
“商转公”贷款对象为全国单位缴存职工和市域内灵活就业人员。市域内灵活就业人员只需年满18周岁、未达法定退休年龄。
申请条件包含以下7项: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个人征信状况良好;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商贷”为本市商业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商贷”所购房屋在本市,且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贷款基本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证照类资料均可使用电子证照,无需重复提供实物原件;原商业个贷不能转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个贷不能办理“商转公”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