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地纪委监委通报4起典型问题
鄄城县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为不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鄄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原党组成员、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原大队长陈建林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21年至2023年,陈建林在担任鄄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期间,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品礼金。陈建林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5年1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鄄城县引马镇中心学校校长边西锋等3人在履职尽责中乱作为问题。2022年至2024年,边西锋担任鄄城县引马镇中心学校校长期间,在该校组织的中小学教师等系列职称评审、优秀课例展评等活动中,边西锋先后同意该校副校长吴玉田和孙晓提出的收取参评教师费用以用于活动开展期间评委餐费等支出的意见,侵害教师利益。2024年10月,孙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5年3月,边西锋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吴玉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鄄城县什集镇什集行政村党委书记石世义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22年4月,石世义担任鄄城县什集镇什集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在协助什集镇政府组织开展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过程中,收受该村村民给予的香烟和白酒。2025年3月,石世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鄄城县残联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刘道华在残疾人青壮年扫盲培训中存在形式主义问题。2021年11月至12月,刘道华负责教育就业部期间,在落实上级关于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工作中,未深入调查研究,机械执行,直接将培训工作及相关数据委托鄄城文华职业培训学校后,对后续未予监管,致使在该培训学校举办的鄄城县残疾人青壮年扫盲培训班中,存在不符合年龄要求的人员参加培训等多个问题。2025年4月,刘道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